急性咽炎 咽痛 咽干 咽部灼热
通用名称:蓝芩口服液
产品编号:100014571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63795
生产厂家: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(原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)
价 格: ¥0 55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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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蓝芩口服液
【通用名称】蓝芩口服液
【汉语拼音】Lanqinkoufuye
【成 份】板蓝根、黄芩、栀子、黄柏、胖大海。辅料为蔗糖、苯甲酸钠、聚山梨酯80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;味甜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,利咽消肿。主治急性咽炎、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,咽干,咽部灼热。
【规 格】每支装10ml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20ml(2支)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轻度腹泻,一般可自行缓解。
【禁 忌】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
3、孕妇慎用。糖尿病患者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、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
5、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
6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
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10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C)存,在贮存期间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。
【包 装】管制口服液瓶装,每盒12支。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9991005
【生产企业】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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